我和我哥相差兩歲,可是我們的感情不好,不像兄弟,像敵人,其實更像陌生人,我們見面都是不說話的。
小時候不是這樣的,小時候我們常常玩在一塊兒,開心的與傷心的,我們都會分享。小時候我很愛哭,哥哥都會照顧我,而哥哥做錯事的時候,我都會幫他隱瞞爸媽,每次都讓爸媽無法生氣,就因為我們那份深厚的兄弟情誼。
可不知何時我們成了陌路人,現在說話多半都是吵架收場。我們思想和性格都不一樣,根本合不來,而且他貧嘴的時候還會揮拳,太可怕了,所以通常我都避而遠之。媽媽覺得我們兄弟倆好可惜,小時候那份濃厚的情感說沒就沒了。
可是,住在同一屋簷下,有時候會有一些必要的溝通,性格倔強的我就想到用寫紙條作為溝通的媒介。寫得最多的都是:“上完廁所請沖水”和“音量請關小聲”等字句,沒有任何溫馨之意,更多是投訴。相反的,他未有寫過任何紙條給我,大概是我沒甚麼可讓他投訴的地方吧!
我們是一起工作的,通常我都會乘坐他的小靈鹿一起上班。我記得,那一次我們像平常一樣,我坐上他的車,一路上,我們都不發一言,車內就只聽到電台播放的歌聲和微弱的引擎聲。突然,一股強力從後而來,一輛德士撞上我們的車尾。我們把車停靠一旁,哥哥就下車,對方是印裔司機,一下車就對哥破口大罵,我哥的脾氣也不遑多讓,當然和他掀起罵戰。
我下車後,也不多說,拿出手機拍下德士車牌,被撞到的凹處和司機的樣貌,然後跟我哥說不用和他多狡辯,去警局投報吧!那印裔司機彷彿不忿我拍照,向我指手劃腳地大罵,還比出不雅的手勢。我沒理會他就上車,我哥也上車把車駕走,那印裔司機真的很過份,在我們要轉彎停頓的那一刻,他用車子從我們左邊劃過,再次碰撞我們的車子。就連不喜歡吵架的我也忍無可忍,攪下車窗怒吼,可他沒停下就走了。
我哥本來不去報警的,他說一來很麻煩,二來通常與德士相撞都很難索償,且我們還要去上班。我不忿這樣被欺負,就和哥說我不去上班也要去報警,然後致電投訴那魯莽司機的所作所為。
最後,我哥聽了我的話去警局報案。忙完已是大半天,雖沒上班,可一整天跑來跑去,去了警局又去了維修車廠,也累垮了。回到家沖了個涼,就打算草草結束這一天!待我沖涼後回房間,桌面上有一張紙條,上面寫著歪歪斜斜的“謝謝”兩個字,這麼醜的字大概也只有他才能夠寫得出來,還有一張我當年畫的全家福圖案。
“謝謝”這兩個字,我從來沒聽我哥對我說,印象裡,這也是他第一次寫給我的紙條。但最感動我的不是這兩個字,而是那幅圖。那幅圖是我小時候隨手在紙皮盒上畫的全家福,我沒想到他會把它剪下來,而且還收藏了這麼久。
其實,我發現我們當初那份手足情感不是沒了,只是我們都很固執地把它收藏在心裡最底層,愛臉的,不讓對方知道彼此的關心,這也許是媽媽值得安慰的事。
星洲日報/副刊‧文/圖:鄧添康‧2013.11.22